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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强制拆迁-新房被强拆,群众的财产安全感何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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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2 03: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在前几天,亚市挑动了所有买房人比较敏感的一根神经。要知道北京拆迁律师的成长也是要经历很多磨难的,但创业者们从不畏惧,大胆向前。北京拆迁律师网张兴奎律师是专业拆迁、征地律师,张律师及其办理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报道。http://www.zdcq.org/


简单说来,事情是这样,亚一楼盘曾借宣传,吸引多人购置,如今却因缺证成违建遭强拆,千余住户上诉果,辛辛苦苦挣来的房款白白打了水漂。

然而,事件的由来咱可一言以蔽之,但其背后的矛盾纠葛却不是言两语可道明的了。就络舆情显示,本是拆除建筑,不少民仍毫不留情面地给了亚“差评”。

这是为何恐怕这还得从以下几个直击亚“痛点”的问题说起。

首,两年前就发现开发商,却在多住户购置房产后执行处罚,的干预是否滞后

亚不是不知该楼盘属于违章建筑,反倒是在明知的情况下还帮其进行宣传,这就引起了大伙儿的不满情绪。加之,建楼盘不是儿戏,也非一两天就可完工之事,按理说亚早就应有所知察,可为何偏偏要等到楼盘卖出后才强拆这不禁要让人质疑其“早些时候干嘛去了”。

第二,仅凭涉事小区没有规划许可证就直接施强拆,的处置是否过于强硬

就我国而言,违章建筑一般可以被分为两类: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构作物;二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未获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构筑物。

有人指出,涉事小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施的影响的”建筑,本应采取“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处理,为何却直接选择强拆强拆是否太浪费资源为什么不给开发商补齐证件的时间令人不解之处太多,大伙儿都等着亚的一一解答。

第,强拆给业主直接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善后是否缺位

因为建筑物属于违建,所以购房合同就是效的。因为合同是效的,开发商就应该退还购房款。如果开发商坚称自己没钱,或者事上确没钱,业主能够拿回购房款的希望也比较渺茫。从根本来说,该拆迁事件真正受损的还是老百姓,开发商逃了,如果连也一同视,那老百姓的损失谁来买单

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亚自己清楚。

亚的强拆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更招致舆论质疑“懒政”,也加剧了官方长期以来非人性化执法的形象和信任危机。

不过,亚违建房遭强拆事件的报道是早已有之,按照舆情规律来说,同一地区,同一事件,同一负面舆情事件屡被曝光,极易形成舆情倍增效应。于是,此刻亚成了民宣“遭强拆”负面情绪的代词。但值得我们警惕的是,类似的问题肯定不止亚有之。

就我国现状而言,与地方卖地以及房地产相关的税收,主要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均由地方财政享有。城市扩张带来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已经在地方的日益推动之下,成为地方财政预算内的支柱性收入。于是,不少地方常以发展城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土地征用作为扩张财政收入的首选,“土地财政”成了经营城市发展的不二法宝。

对于地方的财政而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不少问题也往往就出在了这儿,本次亚的默许先卖后强拆或许就是如此。

平心而论,强拆违建,理由正当。但房地产这事儿本关乎国计民生一方百姓,人民只有安居了才能乐业,但倘若地方仅仅把房地产视作经济问题,用单一的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等经济指标来衡量,而忽略了住房背后的“人”这一个个鲜活的主体,则明显有悖于“为人民服务”的初衷。所以,如何规范地方与人民的利益,这是一个法回避的问题。

如今的亚强拆,挑动了公众比较敏感的一根神经,更直接动摇了部分有房的民在财产上的安全感,削弱了国民对财产安全的信心。普通业主如何分辨房子是否房子上市买卖之时,又由谁来分辨房子“质量问题”在开发商之后算账,业主的损失谁来赔开发商,消费者买单,显然不合理,亚是否也该为其中的监管失职承担责任这一个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不仅是亚所面临的烫手山芋,更是广大基层处理违建时的“定时炸弹”。



北京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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